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三方协议的签订流程
**三方协议签署顺序:**毕业生→单位→学校,一定不要乱了顺序。
① 学校统一下发三方协议,或者毕业生敲定工作后拿着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协议,一式三份;
② 毕业生本人填写自己的情况,注意别填错;
③ 寄给用人单位填写、盖章;
④ 返回学校,由学校填写盖章;
⑤ 协议生效,三方各留一份。
2.签三方协议要留心的细节
① 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一致,否则协议无效;
② 填写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③ 私企试用期通常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签约时要注意;
④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设置高额违约金,同学们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甚至取消。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⑤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言行不一,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3.签三方协议需要小心哪些陷阱?
陷阱一:备注处留白
现行的三方协议属于“格式合同”范畴,“备注”处容易被忽略。“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这中间甚至包括签约前达成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五险一金等,为了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学们切记,不要随意留白,在备注一栏补充上必要的协商细节。
陷阱二:高额违约金
通常来说,违约金的金额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协定,重要岗位会有些许提高。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来作为约束条件。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以免被违约金束缚手脚,阻碍道路。
陷阱三:实习期当作试用期
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实习期和试用期往往傻傻分不清楚,签订实习合同而非试用合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确定就业及用人意向,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资关系。
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对三方协议予以明确的规定,因不存在劳资关系,所以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更多地适用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而劳动合同则是适用于《劳动法》与《合同法》。
实习期与试用期
很多小伙伴知道实习期不能超6个月。可是仅仅知道这一点还是很容易被套路。比如,就签一年合同也让你试用六个月。
其实正式规定是: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建立在你们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机智的用人单位趁你还没毕业就跟你先签了一份实习合同。实习和试用不只文字区分,更在于性质完全不一样。这份实习合同只是普通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工作量给你钱就行,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想什么时候开除你就开除你。
工资按小时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长春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小雪今年在网上应聘了一家娱乐传媒有限公司,顺利上岗,工作一个月后,终于盼来了第一笔工资,但却只有160.25元。而同时期长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480元。
小雪表示之前的合同标注第一个月基础工资明明是1750元。可单位表示“我们走的是绩效工资,做多少工作,开多少钱,她虽然在我们这工作,但不出活儿啊。”扣除未完成工作和迟到罚款,就剩下160.25元。
这就是用人单位第三个套路,把工资拆解来降低你的收入。法律规定试用期不能低于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他就告诉你其他人的基本工资是2000(只比最低标准多一点),剩下那4000多都是绩效或奖金。所以那个80%,只能以基本工资2000的标准算。
其实还有更狠的,让你连当地最低标准的月工资都拿不到。
陷阱一: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像小雪这样,没有所谓的“底薪”或“基本工资”,定量工作完成了就有钱,但老板要是说完成得不合格就没钱。
陷阱二: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以小时计酬,付你工资时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可。你一个月拿到的钱能不能活,那他们就不管了。
面对这种套路,阿熊只能告诉你,小心合同中的“绩效”或者“考核办法”的字样,一定要问清楚他们的含义,否则你连你工资怎么没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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